扫黑除恶知识大聚合
一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是什么?
2017年11月8日,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: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重点是农村,城市也要抓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、行业和领域,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依法重点整治。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,与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,既抓涉黑组织,也抓后面的“保护伞”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、关键之举,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。
二、为什么要开展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?
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国家长治久安,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2018年1月11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三、扫黑除恶意义有哪些?
1.扫除黑恶势力 巩固基层政权
2.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不准黑恶欺行霸市
3.扫除黑恶犯罪 促进经济发展
4.出重拳 除黑恶 保平安
5.黑恶是毒瘤 一个不能留
6.黑恶必扫 除恶务尽
7.邪不压正 正义必定战胜黑恶
8.全民参与 扫除黑恶 稳定团结 和谐小康
9.扫黑恶 净环境 促稳定 保平安
四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有哪些?
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、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。
1.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;
2.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人心向背、治乱兴衰;
3.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
五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“总蓝图”是什么?
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3年。
2018年:治标。启动,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,惩处一批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。
2019年:治根。攻坚,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使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2020年:治本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。
六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
基本原则是什么?
“五个坚持”:
坚持党的领导、发挥政治优势;
坚持人民主体地位、紧紧依靠群众;
坚持综合治理、齐抓共管;
坚持依法严惩、打早打小;
坚持标本兼治、源头治理。
七、“扫黑除恶”中的
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;
“恶 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八、“黑社会性质的组织”应当同时
具备哪“四个特征”?
1.组织特征。较稳定、人数多、有明确的组织者。
2.经济特征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,有经济实力。
3.行为特征。用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多次为非作恶。
4.危害性特征。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九、什么是“套路贷”?
“套路贷”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通过“虚增债务”“签订虚假借款协议”“制造资金走账流水”“肆意认定违约”等方式,采用欺骗、胁迫、滋扰、非法拘禁、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、人身权利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的总称。
十、什么是“恶势力”?
经常纠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。
十一、什么是黑恶势力实施的“软暴力”?
黑恶势力实施的“软暴力”是指为谋取不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,有组织地采用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,破坏经济秩序、社会秩序的行为。
十二、什么是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?
1.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;
2.利用手中权力;
3.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。
十三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?
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、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,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、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。
十四、“扫黑”与“打黑”的区别是什么?
“打黑”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,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。“扫黑”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、巩固执政基础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,在更大范围内,更全面、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,不但要打击犯罪,还要打击违法行为。“扫黑”更加重视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、齐抓共管。
十五、“一案三查”是指什么?
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,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,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。
十六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?
通过三年不懈努力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,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,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,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;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得以铲除,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;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,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,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十七、梁溪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打击重点是什么?
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:
(一)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、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;
(二)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;
(三)体罚、虐待、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;
(四)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;
(五)各类非法“校园贷”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;
(六)各类非法宗教、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;
(七)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“保护伞”;
(八)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涉黑涉恶的行为。
十八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是什么?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是:有黑扫黑、有恶除恶、有乱治乱。
有黑扫黑,有恶除恶,有乱治乱。
梁溪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途径
全国举报电话:12389
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 0510-110 0510—82220631